博鳌镇

点击次数:249  来源:百度百科  更新时间:2014-07-02


随着在博鳌聚居的疍家人增多,元明之间,乐会县在博鳌设都而治,都名称博鳌浦莫村都,负责管理在博鳌和万泉河段上居住的疍家人。明初,称博鳌浦乡;明末,去掉“浦”字称博鳌乡,居者为疍民。清袭明制,沿称至民国18年(1929)。1987年,博鳌区改为博鳌镇。 历代相传,曾姓人是最早到博鳌墟陆地上盖房定居的。

昔日的博鳌有东街、西街、北街(上街)、南街(下街),像“十”字型,聚居着数百户人家。博鳌的居民,大多是外地的 移民。从曾氏族谱、莫氏族谱、尹氏族谱、林氏族谱可以看到他们移居博鳌的脚迹。博鳌有百家姓,但从来没有械斗,没有大姓欺负小姓。人们和睦相处,平和过日子。说来也巧,博鳌虽是多姓聚居, 但南街却只住王、尹、陈三姓人家,人们把这条小街叫“三家巷”。

过去博鳌南街市门临河门楼前的石板上刻着“博鳌墟”三个大字,常年用红漆描新,异常醒目。市门河中左右两边有两块巨石,潮涨满时被水淹没,潮落之后露出像两只大海龟伏在市门水中,博鳌人把这两块巨石叫龟背石

博鳌的盂兰庙里。正殿立“盂兰胜会诸佛菩萨之神位”,左殿立“海洋结义一百零八兄弟神位”,右殿立“山水两类五姓孤魂之神位”。农历七月十五,人们奉供品、 金银香纸到盂兰庙里拜祭,求诸佛菩萨保佑庶民平安;求海洋结义一百零八兄弟护港道畅通;施舍金银香纸于山水两类五姓孤魂,寄托一种虔诚的愿望。


博鳌墟郊有莫氏、卢氏、 黎 氏、曾氏祖坟。莫氏、卢氏祖坟规模较大。曾氏祖坟是明末由陵水入乐会开基博鳌的居仁公之墓茔。“居仁公馆居中军十统,带兵巡逻海面缉私,因遭台风 遇 难”,寻找不到尸体,只网捞着一只龙虾,说是居仁公死后所变,便将这只龙虾代尸葬于博鳌东山公路旁,年年清明扫祭。后人说龙虾是博鳌曾氏的“祖先”, 当地 曾氏居民不吃龙虾。

博鳌的居民大多以经商和捕鱼为生,也有些人耕作墟郊一些坡地和水田。人们说“圣石捍门依绝港,中流作柱挽狂澜”的圣公石是博鳌港的象征。在巍然屹立的圣公石周边海底还藏有许多暗礁,潮涌浪击,流沙迫隘,港口或南或北。虽然西边沙(鸳鸯岛)上设有航标灯塔, 但不谙港路进出的船只,常有触礁之患。进出港口的船只得需小艇引路导航。来到博鳌穿越古遗迹、果园、灌木丛、峡谷、小溪、独木桥、吊桥、河滩、河畔野炊、互动游戏、有机农庄采摘等团队活动。在青山碧水之间,一路欢声笑语,关爱互助、共同迎接挑战、解决问题,不仅增长知识、收获欢乐,也增进了友情。

博鳌镇因滨博鳌港而得名。明初称博鳌浦乡,明末改称博鳌乡,居者为疍民。清袭明制,沿称至民国18年(1929)。民国19年(1930),撤销博鳌乡, 划归乐会县首善镇(民国36年改称附城镇)管辖。1950年7月,博鳌属乐会县二区(乐城)管辖。1955年6月,设立博鳌乡,属乐城区管辖。1958年 10月,撤销博鳌乡,划归朝阳公社管辖。1958年12月1日,乐会、琼东县合并为琼海县。 1961年3月,从朝阳公社分出设立博鳌公社。1983年9月,改称博鳌区,下辖博鳌、东海、东屿、田埇、珠联、朝烈等6个乡。1987年,博鳌区改为博 鳌镇,下辖6个乡改为6个行政村。西与朝阳、上埇两乡相邻,面积39平方千米,总人口10589人,其中农业人口9294人,非农业人口1295人,辖博 鳌、珠联、田埇、朝烈、东屿、东海6个村委会,66个村民小组。2002年3月,将九曲江乡的北山、北岸、沙美、培兰等4个行政村与朝阳乡、博鳌镇合并,设立博鳌镇,镇政府驻地在原博鳌镇,面积为86平方千米,人口由10326人增加到23270人,辖17个行政村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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